瑞幸咖啡纠纷案最新进展:瑞幸不服民事判决提出上诉!
针对优晟(天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优晟成益(天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及神州优车股份有限公司等纠纷一案,由于原告瑞幸咖啡(中国)有限公司不服民事判决,因此提出上诉!
据天眼查App显示,10月27日,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向优晟(天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公告送达信托纠纷案件上诉状,要求上述公司在一审判决中对回购价款5.6亿余元及利息义务承担的相应责任。
公开资料显示,优晟(天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11月15日,注册地位于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环河北路与中心大道交口空港商务园东区,经营范围包括计算机软件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及辅助设备销售等,法定代表人为李福民。优晟成益(天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李福民姜路文。
而神州优车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则是瑞幸咖啡的创始人陆正耀,公司成立于2022年6月27日,地址位于北京市海淀区大钟寺第二食品厂西农科院北圃厂北楼1层、2层C区,经营范围包括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软件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等等。
这个回购款案早在2022年4月27日就已向法院送达起诉书,起诉书显示,原告瑞幸咖啡(中国)有限公司请求判令被告优晟(天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回购价款5.6亿余元及利息。以及被告神州优车股份有限公司承担本案诉讼费和保全费。
确认原告对被告持有的神州优车股份有限公司的4036万股股票享有质权,且原告对该等质押股票处分后所得款项在质押担保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
审判决文书于2022年8月16日送达,文书显示,一审法院判决被告优晟(天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向原告瑞幸咖啡(中国)有限公司支付回购价款5.6亿余元及利息,原告有权以被告优晟成益(天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质押的3699万股被告神州优车公司股票折价、拍卖或者变卖所得价款的部分金额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
然后驳回了原告瑞幸咖啡(中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为2,929,467元,由被告优晟(天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负担290万元,由原告瑞幸咖啡(中国)有限公司负担29,467元。
公告内容显示,原告瑞幸咖啡(中国)有限公司不服原民事判决提出上诉,上诉请求为改判被上诉人就优晟(天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一审判决第一项及第二项下的付款义务承担差额补足责任(即回购价款5.6亿余元及相应利息)。
并且请求法院依法判决本案二审案件受理费由被上诉人神州优车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财产保全费也由被上诉人神州优车股份有限公司及优晟(天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