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某餐饮只吃饭没喝茶却要收茶水费
餐饮店的收银小票
前日中午,市民周先生到渝中区大坪一家商城的全国连锁的餐饮店吃饭,没有喝茶,结账时却发现每人多出了3元茶水费。餐饮店说,可以把茶水费理解成餐位费。昨日,周先生想让重庆晚报帮忙问问,这3元钱茶水费该不该收?
市民遭遇:
没喝茶却收茶水费
周先生是江苏人,今年25岁,在重庆工作。他和朋友来到大坪一家商城的餐饮店就餐。"我们点了一锅闷猪排骨和一瓶1.25升的可乐,一共消费了185元。其中一部分费用是每人3元的茶水费,两个人收了6元。"
周先生说,他们并没有喝茶水,结账时却多了每人3元的茶水费。向店家提出质疑,对方解释茶水费可以理解成餐位费。
"全国各地的这家餐饮店我都经常去吃饭,一直没在意茶水费这个细节,偶然发现后对方的回复如此敷衍,确实让一个老顾客有些寒心。"周先生说,原本愉快的心情变得不好起来,不是因为几元钱,而是觉得这钱付得冤。
记者体验:
没告知结账要收茶水费
昨日中午12点30分,记者到大坪这家餐饮店,消费了紫薯汤和黑糯米糕一份,从用餐前到结账,工作人员没有提及要收茶水费。
记者结账时询问为何要收茶水费,一工作人员答复:"是按人头收的,每个人都要收。"随后,记者拨打这家餐饮店杨家坪分店、江北分店询问是否收取茶水费一事,均得到"要收"答复。事实上,对于这家餐饮店收取茶水费有异议的并不止周先生。
餐饮店:
赔礼道歉 送会员卡
昨日下午2点,记者联系到这家餐饮店经理胡荣辉,他说:"作为服务行业,给消费者带来了不愉快的经历,肯定有需要自我检讨的地方。我们以后会改进工作,让服务员在上菜单时告知消费者。"
最后,胡荣辉表示会给周先生赔礼道歉,退还共6元的茶水费,并免费给周先生办一张会员卡,周先生对此表示接受。
工商:
霸王条款涉嫌强制消费
昨日下午,渝中区工商局消保科工作人员表示,界定收取茶水费、餐位费、包房费是否属于霸王条款,关键在于在商家消费前是否告知。而像拒绝自带酒水、自带酒水收取开瓶费的行为,即便商家在店内公示,也属于霸王条款。"以纸巾、茶水为例,商家在提供服务时如果告知要收取费用,消费者接受,那就不属于霸王条款。如果商家没有告知,在结账收取类似名目的费用,消费者可以拒绝付款,如果双方未达成一致可向工商投诉。"工作人员说,大坪这家餐饮店的"茶水费"实际上就是包含茶水、碗筷、纸巾的餐位费,但没有明示,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属于霸王条款并涉嫌强制消费。
接下来,工商部门将要求这家餐饮店整改,对于收费项目进行明示,让消费者明白消费。(首席记者 冉文 记者 文翰 摄影报道)
2022-05-03 14:04:57